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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放生买鱼去哪里买好

2023-04-14 10:39 来源:未知

“入定山中之草木,牛羊食之毛光泽。”意思是说,这座山有阿罗汉居住或有人在山中修行入定,来吃这座山的草木的牛羊,它们的毛也会有光泽。光是山中有修行人入定就会使得这座山的草木青翠、石头光亮,来吃这些草的动物,它们身上也会有这样的变化,这就说明团体或家庭当中,如果有一个有福德、功德的人,家人就会受他的庇荫,无形中也会改变家人。所以,凡事反求诸己,从自身做起。

有一句话说:“宁可来生胜今生,不可今生胜来生。”所以,我们不要积财,而要积德,有钱就应供养三宝,利自己,度先人,荫儿孙。人生在世,最后一分一毫都带不走,能够带得走的,就是行业。对于我们来讲,我们是要往生极乐世界,我们不求生天,也不求来生为人、享受人间的福报。极乐世界都是黄金铺地、七宝楼阁,我们将来往生极乐世界所获得的是这样的果报,所以,我们要欣慕、注重极乐世界的果报,不要注重世间的福报,把世间的所有尽量施舍出去。

相信有来世是智慧的开端,自然能建立起几种非常正面有益的人生观:

一、容易相信善恶报应、六道轮回。

二、容易发起自利利人的愿心。

三、有良心监督自己要去恶行善,积极累积福德。

四、知道有未来世,而预先做准备,让自己的人生,无忧、无惧、无悔。

五、由于精神有寄托,心理有安慰,自然会消除一些身心的疾病。

六、因为相信有来世,能为来世做准备,就会感觉人生有价值,生活有意义。

一个人不相信来世,就不会相信有生死轮回,也不考虑来生后世。以为人死就如灯灭,所以不畏惧轮回,则往往会有无恶不作、无作不恶的身心行为。“有下辈子、有轮回”的证据,比“人死就断灭,没有任何轮回”的理由要充足可信得多,所以我们生而为人,对于有关自己切身利害关系的这个来世,我们就要预先去探讨,然后预先去准备。

最近在《人间福报》看到星云大师引用的一句话:“人间道德无价宝,比山比岳万倍高”,所以,我们留给子孙一定要留德,不要留金钱,留金钱是最愚痴的,留德才是有智慧的。金钱,只要留一些让儿女够成家立业就好,儿孙自有儿孙福,莫为儿孙作马牛,其他的金钱,就用来做功德,这样你好他也好,子子孙孙都好。

儿女有儿女的福报,儿女也有儿女的业障,有的业障即使父母再怎么神圣都影响不了他,这时候就是藉佛力,要勤于念佛。一个勤于念佛的人,即使没有回向给儿女,自然这个功德也会庇荫在他们身上。

赚钱来养儿女,让儿女有一些恒产,将来生活比较无忧无虑,这是天下父母心,但方向完全错误。孩子有福德,日后衣食无忧,孩子没有福德,留再多的钱给他都害了他,所以留福德给子孙是最重要的。即使现在有一百万、两百万、几百万,更重要的是拿去布施,这样就是留德给他了。

能富过三代的家族,往往不是留有形的恒产给儿孙,而是留无形的功德,这才是最实际的。所谓“道德”、“福德”,福德是果,道德就是因,有了“道”往往就有“福”这个果,而道德的实际展现就是对人恩慈体贴,牺牲自己,成全别人,不为非作歹……等等,这个才是最实在的。

如何让做子女的我们达到圆满的孝道呢?就是除了在父母还没有往生的时候,尽到孝养、孝敬、孝顺外,进一步以各种方法来引导父母、亲人学佛。让亲人晓得这世间的一切不过是一时因缘和合而已,每个人都随各人的善业、恶业而流转、投胎转世,所以它不是永恒不变的。死后也并不是一无所有,没有解脱还要继续轮回,它的时间很漫长。要让亲人了解这个道理,那么亲人的世界观就不一样了。

“百善孝为先”,我们行善,要先孝顺父母。为什么?因为天地鬼神最敬重孝子,以鬼来讲,鬼不敢害孝子,鬼看到孝子来,就会赶快跪下来;至于神,一定保护孝子。所以只要孝顺父母,我们不必祈求天地鬼神,自自然然得到天地鬼神的保佑,因为如是因如是果。

就世间法来说,“百善孝为先”,以佛法来讲,就有“三福”,三福中第一福,就是孝顺父母。这三福就是“三世诸佛,净业正因”。以自力圣道门来讲,要成佛就要修这三种福德,第一种福德孝顺父母,如果做不到,其他都免谈,不但不能成佛,甚至不能生而为人。由此可见孝顺是多么的重要,不孝的果报之苦,是何等令人怵目惊心。

一般讲“孝道”,从佛教的观点来看可分为三等:

第一种是最基本的,就是对父母、祖先尽孝养之道,使父母在日常生活当中没有衣食的忧虑,同时满父母的心意,不违逆他们,表现对父母的既爱又敬,这是为人子女最基本应尽的孝道。

第二种,是中等的孝道,就是本身能够立言、立德、立功,来显扬祖先,荣宗耀祖。这二种孝道,在世间人的观念,已经非常孝顺了,使得父母不平白生下这个儿女。

然而,佛法是从三世因果、善恶报应、六道轮回来看整个人生,也以这样的人生观来谈什么是孝、什么是不孝。如果从佛法来谈,前面那二种孝还不是真正的孝,而是必须使自己的父母祖先,彻底的离开六道生死轮回,才是真正的“大孝”,前面两种就是“小孝”跟“中孝”,这两种孝是不圆满的。

世间往往好事多磨,一个人福报来了,如果真有福报就能很顺利的享受,但如果福报来时,过去的业障也现前,就会障碍这个福报。所以家中如果有小孩应考的话,我们预先就要多念佛,平常多行善积德,来排除一些在旁边等待讨债的冤鬼。

夫妻的恩爱,甚至牵缠总是难免的,人生本来就是这个样子。但是再怎么样的忧愁、怀念都于事无补,只是彼此障碍而已,而放开心胸来学佛、念佛,对他好,对自己也好。

孩子的眼睛都是雪亮的,从小时候到现在,他们的眼睛就像摄影机,把父母的三业行为都摄入他的脑海中,所以他们是看着父母的行为长大的。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又说:“子率以正,孰敢不正。”我们如果做得端正的话,自自然然会影响他人,这就是“身教重于言教”,所以在教养子女方面,以身作则是比较重要的。

怎样处理人际关系是人生的大学问,好的人际关系是人生幸福必不可少的因素。有四句话,很普通,人人皆知,但几乎人人不那么重视;如果重视的话,经常想在心里,说在口边,那可以说是我们处理人际关系的四句真言,灵丹妙药。这四句话就是:对不起,请原谅,谢谢你,我爱你。试着在任何情况下都说这四句话。

第三届“宗教·法律·社会”学术研讨会在重庆举行

开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宗教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俞学明教授主持

大菩文化重庆讯第三届“宗教·法律·社会”学术研讨会12月12日在重庆华岩寺召开。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宗教与法律研究中心(CRLS)、重庆市华岩文教基金会、凤凰佛教联合主办。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高校及科研机构的数十位专家学者,及政界、教界相关人士100余人参与了会议研讨。

本届研讨会一方面致力于促进宗教与法律的跨学科互动,加深对二者关系的学术探索;另一方面也寻求多元文化间的理性对话,以推动宗教、法律与社会多学科研究在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三届“宗教·法律·社会”学术研讨会于上午九时开幕!开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宗教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俞学明教授主持,重庆市和九龙坡区民宗委负责人,重庆佛学院院长、重庆华岩寺方丈道坚大和尚,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院长文兵、凤凰网资讯中心总监崔明晨分别致辞。

参加此次论坛的专家学者教授、法师有: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宗教研究院名誉院长、北大传统文化类社团指导老师楼宇烈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黄夏年教授;中国社科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邱永辉教授;华东师范大学宗教与社会研究中心主任李向平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佛教与宗教学理论研究所张雪松教授;中华文化促进会佛教文化中心明贤法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赵万一教授;上海市民族宗教委员会潘明权先生;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张生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佛教与宗教学理论研究所王宇洁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李居迁教授;北美华人基督教学会王忠欣;Keneth Arndt,Washington College,New Hampshire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梁文永教授;云南大学哲学系杨勇;华东师范大学叶宪允;中国人民大学佛教与宗教学理论研究所张文良;鲁东大学政法学院王公伟;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武建敏;重庆社科院哲学所杨孝容;中国政法大学闫莉;中国人民大学佛教与宗教学理论研究所张锋;厦门大学法学院周东平;杭州检察院张海峰;华中科技大学图书馆许淳熙;中国政法大学国际儒学院安庞靖;中国人民大学佛教与宗教学理论研究所穆卫宾;中国社科院宗教所佛教研究室纪华传;北京大学哲学系周努鲁;河北大学哲学系向慧;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游彪;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政教学院韩剑英;内江师范学院管理系鲁碧华;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张德明;惠州学院袁文峰等。

重庆市民宗委宗教三处何晓艳处长致辞,信教群众是筑就中国梦的一支重要力量,中国梦具有极大的包容性,非但不会排斥宗教,反而呼唤宗教界和理论界在法治建设,社会和谐与民族复兴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道坚大和尚致辞,对各承办单位的鼎力支持表达由衷致谢,讲述本次学术研讨会的举办因缘,并特别感谢了自己在中国佛学院求学时的老师、也是今天的到场嘉宾徐玉成先生。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院长文兵教授致辞,在历史上,宗教与法律本来就是紧密结合的关系,在当代建设“法治中国”背景之下,宗教与法律更是一个现实的热点问题。关注宗教与法律的研究,就是一种高远、前瞻的眼光。

凤凰网资讯中心总监崔明晨在致辞中表示,对宗教与法律问题的每一次郑重讨论,都可能成为释放宗教正能量的良性驱动,都值得被历史铭记。宗教与法律的关系关乎社会稳定,凤凰佛教将责无旁贷地承担起相应的媒体责任,为学术界、宗教界搭建对话平台,真实、客观、公正反映社会各界声音。

最后,大德法师、专家学者教授于华岩寺素食餐厅前合影留念。第三届“宗教·法律·社会”学术研讨会开幕式圆满结束!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黄夏年教授

发言

9时45分,大会主题发言由厦门大学法学院周东平教授主持,北京大学哲学系楼宇烈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宗教所邱永辉研究员、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李向平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黄夏年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佛教与宗教学理论研究所张雪松教授、中华文化促进会佛教文化中心明贤法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赵万一教授和上海市民族宗教委员会潘明权先生进行了大会主题发言。

楼宇烈教授在大会主题发言中指出:今天这个科学的时代,可以说都是宗教传承民族文化。宗教文化不可缺!中国宗教都是以人为本的宗教!宗教、法律与社会是不可分割的话题,宗教是人类不可或缺的文化形式,法律和宗教是保障和谐社会的两个必备要素,一外力、一自力,内外结合才能保证社会稳定和谐。

邱永辉教授从宗教组织的自治、政府有关部门的依法管制和多元、民主、协商的社会化治理三个层面来讨论宗教治理作为一种社会文化建设模式的可行性,以使中国的政教关系得到切实的协调,有助于实现依法治教的良性社会管理模式的实现。宗教团体的自治管理是社会发展的一种趋势,自治管理是“政教公离”原则的最好体现,有助于法治国家的建设,也可以大大减轻公共管理的负担。

李向平教授在致辞中说到,本次学术研讨会,是自己第二次参加“宗教·法律·社会学术研讨会”。宗教与法律的专家学者汇聚一堂,内外配和,将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中国宗教法制化的主要出路之一,也就是要建构中国宗教信仰方式的社会实践方式,由此才能进入依法执教的法律构架之中,一方面防止宗教极端与信任狂热,一方面建构宗教的公共性与社会性。

黄夏年教授围绕“当代寺院管理的现状与走向管窥”发言,从组织管理的角度来讲,佛教的寺院管理是中国历史上最早,延续时间最长,且从来没有中断过的管理制度。并以六种佛教模式第一:僧人自主型、;第二:政府主导型;第三:投资人主导型;第四:政僧合作型;第五:僧商合作型;第六:家庭包办型展开发言。

张雪松教授在发言中认为,建立完善的宗教法人制度,赋予宗教活动场所以法人地位,既有利于制止宗教活动场所“被承包”“被上市”等诸多乱象,也有利于寺庙在社会上开展各类公益慈善事业,能够让佛教的社会资本效益最大化,更好地服务民众,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明贤法师以佛教的“法”与世间“法律”不同的生命观照价值发言,近年来,挟佛敛财乱象频繁、佛寺产权问题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佛教界维权困难等,佛教的“法”与社会的“法”属于宗教和法律的不同领域。在生命层面,佛法与世间的法律具有各自的任务和作用,并在历史上有过相互推动、共同利益和维护大众的典型范例。

赵万一教授提出“宗教对法律为什么这么重要?”等一些问题,作了一些探讨,并借法律的规章制度、宗教的利益、宗教财产问题等发言。

潘明权先生围绕唐宋佛道教管理得失发言,唐宋时期是中国历史上,对佛道教管理体制和制度日趋完成的时期,从唐代起形成了的管理佛道教和具体管理体系。并从宗教政策、制度、机构等几个方面做了一些考察。

众专家学者、法师从宏观上的世俗法律与宗教律法的互动,延伸到宗教机构的法律地位、宗教机构的法律治理等切合社会发展需求的微观领域,从唐宋宗教管理的古代经验深入到当代一国一地的政教关系探讨。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宗教研究和法治建设都获得了重大的发展,围绕宗教与法律、宗教与社会关系问题的研究也逐渐展开。为了推动宗教与法律、宗教与社会关系问题的学术研究,探索中国宗教法治建设的机制与途径,发挥宗教在社会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继2012年5月在重庆召开第一届、2013年10月在北京召开第二届“宗教·法律·社会”,2015年12月12日第三届“宗教·法律·社会”学术研讨会在重庆华岩寺举办。(现场记者:妙双 慧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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